一、每票必備
| 單證 | 內容要點 | 由誰提供 |
|---|---|---|
| 商業發票 | 買賣雙方名稱與地址、貿易條款、逐行品名(材質、用途、型號)、HS 編碼、數量、單價、幣種、原產地 | 發貨人 |
| 裝箱單 | 箱數、每箱尺寸與毛淨重、箱唛、每箱所含品項 | 發貨人 |
| 香港出口報關 | 由香港出口的貨物須在出口後 14 天內經政府電子貿易服務(GETS)遞交出口報關單;由內地港口出運則做內地出口報關 | 我們安排 |
| 運輸單據 | 提單(海運)、空運單(空運)、鐵路運單或 CMR(卡車) | 我們出具 |
品名寫「gift」「parts」「accessories」一類籠統字眼,是歐盟 ICS2 安全申報與目的國清關被要求補件的首要原因。每一行寫清材質、用途與型號。